忻州市由“罗刹海市”谈谈商标恶意抢注
发布时间:2023-08-10 09:48:39 浏览次数:0

大家最近有没有听过刀郎的新歌《罗刹海市》?有没有觉得很上头呢?这首歌曲发表于今年7月19号,是刀郎自己作词、作曲并演唱的,发表不到十日,全网播放量就突破了60亿次,短短时间就直接霸屏网络,火到海外,说它是神曲一点都不为过。

既然歌曲这么火爆,这么一波热度,怎么会没有人蹭呢?跟着小编往下看。

不出意外,有人已经开始对这个名字下手了,率先申请了32类和33类两个类别,至于这个申请结果,大家觉得会准予注册吗?我们拭目以待。

除了这个两个申请中的,早在2016年,北京一家传媒公司申请了9类和41类,目前都是有效注册。当然那个时候这首歌曲还没有发表,但现如今歌曲火出天际,同名的这两件商标及其注册人肯定会获得一番热度的。

每一次的网络热点,总有人会试图将其抢注为商标,究其原因,是因为商标的注册成本比较低,万一抢注成功收益又很大,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抱着侥幸心里,不惜一试。抢注者的急功近利、投机取巧的意图太明显,他们无非是想借着热点吃一波流量红利,但热度过去以后呢?这样的企业会有更大的前途吗?

近几年,对于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严厉打击,2022年全年共依法审查完成商标注册申请705.6万件,审查程序主动驳回恶意囤积商标3.5万件,驳回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恶意抢注商标3192件,依法审查完成商标异议案件17.6万件,审理完成商标评审案件41.2万件,在这两个环节,共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6102件。尽管打击效果明显,但傍名牌、蹭热点还是屡禁不止,耗费了公共部门大量的精力和资源。

对于恶意抢注商标,国家制定了相关法律。2019年12月1日施行的《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对于恶意抢注商标的申请人本人,可以由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恶意抢注行为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完成的,可以对商标代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主管部门可以决定停止受理该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业务,予以公告。

所以在此呼吁商标注册申请人,不要再盲目增热点了,恶意抢注不仅浪费时间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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