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标猕猴桃“身价倍增”,检察机关从重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罪
发布时间:2024-08-19 16:47:21 浏览次数:0

电商平台上有的店铺以相对便宜的价格出售进口水果,这看似划算,实则暗藏猫腻。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戴某某等三人使用假冒进口品牌注册商标的标贴对国产猕猴桃包装后对外销售,半年内累计销售额达300余万元。

图源:东方IC

动态获取侵权线索

2023年12月,浦东新区检察院成立了全市首家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主动对接浦东新区的“金蘭”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打造了“检企联动”的法律服务平台,检察机关与企业的沟通越来越顺畅。

依托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实践基地,在一次深入企业走访调研时,张江地区检察院(以下称“张江院”)检察官与一家新西兰企业代表交流,了解到国内电商平台存在大量销售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猕猴桃产品的情况。知悉这一线索后,检察机关依托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机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

依法从重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罪

经查,2023年9月起,戴某某等三人在电商平台注册了6家网店,对外销售“奇异果”,其商品详情页面介绍产品为“国外进口、全程冷链”。实际上,这些产品都为犯罪嫌疑人从国内低价购入的国产猕猴桃,委托他人制作假冒权利人注册商标的贴标、包装盒,雇佣工人贴标、装箱后销售。

据部分消费者反映,戴某某网店销售的猕猴桃在果个大小、果皮绒毛处理程度等品相以及口感上与其冒充的正品进口品牌有所差异。戴某某等人从未获得权利人的商标授权,而这些经过贴标包装的猕猴桃“身价倍增”。截至2024年1月案发,涉案金额就达到300多万元,销售的假冒进口品牌的猕猴桃达60余万颗。

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戴某某等三人假冒注册商标的对象为新鲜农产品,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涉案金额大,必须从严打击。日前,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戴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推动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

为切实加强权利人实质性参与诉讼工作,张江院认真落实做好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第一时间告知权利人案件诉讼进展情况,全面了解权利人诉求,权利人也积极配合办案,进一步收集整理了商标注册证书等证据,为案件权利基础方面的事实查明提供了有力支持。

庭审阶段,权利方委托代理人出庭参与庭审活动,清晰、完整陈述了自己的主张和诉求,从本案三名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本案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对商标权利人的商誉造成的严重损害等角度发表了深入合理的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戴某某等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5万元。

目前,为戴某某等人提供印刷商标标签的生产销售商也已经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张江院检察官表示:“对于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我们一直坚持全链条打击,有效维护企业商标权益,保护消费者利益,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推知识产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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