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发布一则关于广州某商标代理机构违法囤积商标的通报,引发广泛关注。
通报中指出,广州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因从事商标代理违法行为,于2023年4月14日被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调查。经查,该知识产权有限公司2018年8月进行商标代理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自取得商标代理资格起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查时止,其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通过个人及注册其他公司的方法申请注册470件商标。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广州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及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依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知识产权有限公司作出警告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黄某某作出警告和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维护商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广东商标协会商标代理分会日前根据《广东省商标代理行业自律管理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将广州某知识产权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通报曝光,并将其处罚信息纳入广东省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管理,3年内不接受其商标代理服务规范单位申请及其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分级评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