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不能随心所欲。区市场监管局日前查处了一起商标违法使用案件。
今年2月,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新闻媒体报道和上级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发现辖区某食品企业生产一款名为“粪豆”的巧克力产品,其商标使用行为涉嫌存在不良社会影响。
经查,该单位的关联公司于2023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包含“粪豆”“米共豆”“糞豆”和“给我粪豆”在内的四项商标注册申请,但均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理由为“该标志用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本案当事人作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商标申请被驳回后,仍将包含“粪”等类似不当字眼作为商标,使用在食品外包装上,引发公众和媒体热议,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制止当事人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通报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该案中,当事人为“博眼球”,将“粪豆”这类不当字眼使用在巧克力产品上,却不想因为不当使用商标受到行政处罚。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商家,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商标法》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开展产品推广。